
★ 清胃泻火 ★ 用于口舌生疮,牙龈肿痛,胃热牙痛,暴发火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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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名称: |
黄连清胃丸 |
规 格: |
每袋装10克 |
批准文号: |
国药准字Z23022198 |
生产企业: |
哈尔滨同一堂药业有限公司 |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黄连清胃丸
汉语拼音:Huanglian Qingwei Wan
【成 份】黄连、栀子、连翘、大黄、升麻、知母、当归、石膏、白芷、薄荷、玄参、黄芩、芒硝、牡丹皮、防风、生地黄、甘草、荆芥、赤芍、天花粉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浅黄色的水丸;味苦、微辛。
【功能主治】清胃泻火。用于口舌生疮,牙龈肿痛,胃热牙痛,暴发火眼。
【规 格】每袋装10克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次10克,一日2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【禁 忌】孕妇忌服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油腻食物。
2、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3、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,应减量;每日3次以上者,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。
4、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加重者,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。
5、小儿、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,若需使用,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6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7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8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9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密闭,防潮。
【包 装】铝箔袋装,每袋装10克,每盒6袋。
【有 效 期】36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九册WS3-B-1830-94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3022198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08年03月20日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哈尔滨同一堂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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